

新山:一家供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老板被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拘留,罪名是收受贿赂和虚假声明。
据悉,两名年龄分别为三十八岁及三十五岁的男子,于星期二(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时左右在雪兰莪反贪会办事处被捕,以协助调查。
在他们被捕之前,一项针对去年多起投诉的调查称,这两名嫌疑人从两家公司的老板那里收受贿赂,作为帮助他们获得合同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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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还涉嫌在申请获得约330万令吉资助一项未完全实施的计划时提供虚假信息。
柔佛州反贪会主任拿督阿兹米证实,嫌犯是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和18条文被拘留的。
两名嫌疑人于周三(5月1日)上午被带到柔佛巴鲁地方法院候审。
早些时候有报道称,一家供水公司的两名高级官员于周一(4月29日)在雪兰莪反贪会办公室被捕,同样与贿赂和虚假索赔有关。
这两名男子分别为36岁和40岁,于周二被还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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