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伦班:一名30岁的卡车司机在塞申斯法院接受审判,指控他在药物影响下驾车导致一名妇女死亡。
周二(10月1日),在塞申斯法官Meor Sulaiman Ahmad Tarmizi向他宣读指控后,Jimhar Albasar不认罪。
他被指控在周五(9月27日)下午4点15分左右,驾驶一辆满载沙土的卡车撞上了这名31岁女子的车,导致她死亡。
据称,他还在车祸中撞向了另外四辆车。
对被告进行的尿液检查显示甲基苯丙胺呈阳性。
吉姆哈尔是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4(1)条文被指控的,如果罪名成立,他将被判处10至15年监禁和5万令吉至10万令吉的罚款。
他还可能在10年内被禁止持有驾驶执照。
初步调查发现,卡车司机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撞上了停在红绿灯前的其他车辆。
另有四人在事故中受伤。
DPP Noor Syafina Mohd Radzuan told the court the prosecution was not offering bail to the accused.
然而,吉姆哈尔的律师A. Partheeban要求法院允许保释,因为被告必须供养他的两个年幼的孩子和怀孕的妻子。
苏莱曼随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保证人被释放,并定于11月25日再次提起诉讼。
后来,在另一个法庭上,被告还要求在地方法官Nurul Saqinah Rosli面前,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5(1)(a)条滥用药物指控进行审判。
他于9月27日晚上11点55分左右在Nilai警察局被指控犯罪。
一经定罪,该罪名将被处以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
DPP Norshafatihah Nor Azmi proposed bail at RM6,000 with one surety pending next mention.
巴塞班以被告的家庭责任为由再次要求较低的数额。
Nurul Saqinah随后将保释金定为2500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下一次提审定在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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