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伦班:一名五年级学生在违章行驶时,将自己的自行车撞向一名警察的摩托车,被地方法院禁止持有驾驶执照5年。
裁判官Nurul Azuin Mohd Talhah还命令这名17岁的少年缴纳一年的良好行为保释金,并缴纳1000令吉押金。
9月12日,这位五年级的学生在接受指控时认罪,他不得不坐着轮椅出庭。
他被指控于今年7月28日凌晨2点左右在加强-塞伦班高速公路的KM36处犯下罪行。
他被指控违反1987年《道路交通法》第42(1)条,因为他不顾一切地骑摩托车,不顾车流,撞上了36岁的下士穆罕默德·阿里夫·阿迪的自行车。
事故发生时,这名警察正在和他的队伍执行交通任务。
他受了重伤。
副检察官M. Pusppa被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