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特沃斯:一名受伤的残疾男子在地方法院对提交欺诈性100万令吉保险索赔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
52岁的Tan Kok Guan是一名视力受损的人,他被控于2023年6月8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在甘邦加加故意伤害自己的左眼,以获得100万令吉的赔偿金。
他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也没有工作,在法官Siti Zulaikha Nordin @ Ghani面前宣读后,他提出了请求。
谭还面临另一项指控,即通过索赔欺骗一家保险公司,从而将4,153.57令吉转移到他的银行账户。该案件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在甘榜帕亚发生。
这两项指控都是根据《刑法》第420条(与第511条一起阅读)提出的,该条款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鞭刑,定罪后还可处以罚款。
副公诉人Airina Syazreena Zainurin为这两项指控提出了1.6万令吉的保释金。
被告的代理律师姚新平(Yaw Xinping)请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她的当事人失业,依靠妻子的收入养家。
Yaw还表示,她的当事人是一名残疾人,左眼失明,患有心脏病和中风,并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全力配合警方。
法庭允许将两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将2月20日定为提及和提交文件的日期。——马来西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