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1月18日,国会下议院被告知,保护在海外工作的马来西亚人受到有关国家劳工法和人权法的保护,包括人口贩运。
外交部副部长拿督穆罕默德阿拉明说,马来西亚的劳工法或任何法律在外国都不适用。
“的确,马达尼政府通过外交部和马来西亚外交使团随时准备为在国外遇到问题或困难的马来西亚人提供适当的领事协助。
“我们还建议马来西亚人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如护照和签证,不要轻易将这些文件交给任何一方,”他在下议院特别会议厅会议上说。
他回应了黄晨(PH-Subang)提出的关于保护马来西亚人在国外被贩运受害者的措施的动议。
黄在动议中提到了57岁的马来西亚人马拉·韦洛(Mala Vello)的问题,据说她是尼泊尔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在与一名尼泊尔公民结婚后,她的护照自2012年以来被没收。
马拉于8月被成功带回该国。
穆罕默德说,确定一个人是否是人口贩运受害者的责任取决于地方当局和尼泊尔法律规定的解释。
他说,这意味着尼泊尔当局将根据尼泊尔现行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根据马来西亚的《反贩运人口和反走私移民法》(Atipsom),来确定案件是否构成人口贩运罪。——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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