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列之三
1987年的菲律宾宪法,通过第2条第26款,确立了双重国家政策:第一,保证平等获得公共服务的机会;第二,禁止“可能由法律定义的”政治王朝。
核心的法律问题集中在第2条第26款是自动执行还是需要国会实施立法。这一条款的结构显示出一种混合性质——平等准入保障可能是自动执行的,而政治王朝禁令包含了限定性短语“可能由法律定义”。
“Alyansa ng Nagkakaisang Mamamayan”请愿书认为,整个条款是自动执行的。根据他们的解释,“法律可以界定的”一词仅仅授权国会进一步界定和扩大构成政治王朝的范围,而不是使禁令依赖于立法的实施。
Self-executing条款
自动执行的宪法条款是指那些自动生效并可直接执行而无需实施立法的条款。这些规定被认为是“本身完整的”,为立即适用提供了足够的规则或标准。正如法理学所确定的那样,当宪法条款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框架,通过该框架可以立即享有和保护所授予的权利时,它就是自动执行的。
宪法条款可能部分是自动执行的,其中包含可以独立运作的部分,而其他部分则需要立法实施。法院承认,当一项条款部分自动执行时,即使没有针对非自动执行要素的立法,其自给自足部分仍可强制执行。
虽然自动执行的条款是独立运作的,但它们往往受益于加强其实施的支持性立法。这种立法有多种目的:它执行宪法授权、澄清含糊之处和加强执行机制。这种支持框架对于部分自动执行的规定特别有价值,因为某些方面需要采取立法行动。
辅助立法确立了全面的程序框架,其中包括执行机制、行政程序、执法准则和补救程序。它对宪法文本进行了扩展,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解决了实施的各个方面,并纳入了必要的定义和澄清。这一立法框架将宪法原则转化为实际的、可执行的规则,同时保持对宪法基本保障的忠诚。
第二条第26款自动执行
最高法院确立了一项基本原则:宪法条款假定是自动执行的,不需要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GR 167324, 2007)。这一假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4),防止因立法不作为而使宪法授权无效(1997年第122156号法案)。
关于1987年《宪法》第二条第26款,宪法委员会审议的证据表明,制宪者打算使这一条款自动执行。这种意图可以从宪法起草过程中的讨论记录中看出。
如《宪法委员会记录》(1986年第四卷,第939-956页)所载,下列审议情况阐明了这项规定:
* * *
萨米恩托先生:这似乎是一个非常不受欢迎的部分。但是,尽管这一节在这个庄严的机构中不受欢迎,我是否可以支持它?政治王朝,主席先生,是年轻的,有前途的,但可怜的候选人的祸根和滑铁卢。各省都是如此,就是在我本省也是如此。”
* * *
奥普:政治王朝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兴旺发达,它取决于许多因素,尽管它们可能被称为其他名字,但我认为政治王朝令人憎恶的是政治权力的垄断。对吗?
“诺莱多先生:局长说得对。”
* * *
“科莱科先生:我有一个没有被提及的角度,这使得诺莱多专员提出的概念非常有价值。政治王朝最糟糕的影响之一是滋生贪污和腐败。我将给出一个实际的例子。在大都会马尼拉的一个城市,市长已经执政20年,甚至在马科斯上台之前。在他们掌权的每一个地方,都存在贪污和腐败。”
* * *
大卫先生:不,主席先生。相反,消除政治王朝的想法实际上是为了确保有更多的公共服务机会。我们必须考虑公共利益,或者更多的人将从中受益。我们禁止政治王朝,是为了给越来越多的人开放机会,否则就是极少数人的垄断。
苏亚雷斯: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禁止现任官员及其亲属谋求同样的职位,这样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这个职位。
“大卫。先生。这是我的看法。主持官先生—不只亲戚有志同职。也许法律可以规定,在选举产生的官员任职期间,亲属不得竞选同一政治单位的职务,也不得被任命为同一政治单位的任何职务。我说同样的政治单位是因为我们不能阻止,例如,一个父亲是马尼拉大都会州长的儿子在达沃竞选。
苏亚雷斯:谢谢你澄清了根本不存在的明显矛盾。”
* * *
诺莱多先生:实际上我还没有研究过劳雷尔家族的细节。但在我看来,唐·佩皮托否认他有任何政治野心,他说政治王朝的规定不应该适用于劳雷尔家族。对于正文的信息,我们还没有定义政治王朝的含义。实际上,如果我们把这句话简单地解读为“国家禁止政治王朝”,这是由国会来定义的。
“奥普先生:是的。”
显然,1987年宪法第二条第26款是自动执行的。只有国会才能确定这种禁令的范围。
r \
要走了持续到2024年11月23日下周六
电子邮件:allinsight.manilatimes@gmail.com
FB页面:www.facebook.com/All.Insight.Manila.Times
Viber账号:(0915)4201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