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鲁塞尔—“至少一半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和互联互通,包括交通、能源、绿色和数字化转型。剩余的贷款将作为国家预算的直接支持发放,”欧盟委员会在向EWB解释西巴尔干增长计划资金的使用机制时表示。
预计在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阿尔巴尼亚、黑山、北马其顿、塞尔维亚和科索沃提交的改革议程后,这一金融工具的首批资金将很快发放。另一方面,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是否会同时收到这笔钱是不确定的,因为该国通过改革议程的时间较晚。
欧盟打算将《增长计划》资金总额的7%分配给采用有效改革议程的西巴尔干所有伙伴,作为预融资。该基金的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是欧盟的一项金融机制,价值60亿欧元,旨在未来十年使该地区的经济增长翻一番。
在总额中,20亿欧元将作为赠款发放,其余40亿欧元将以优惠利率的贷款形式发放。预计塞尔维亚将获得15.8亿欧元,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将获得9.69亿欧元,阿尔巴尼亚将获得9.22亿欧元,科索沃将获得8.88亿欧元,北马其顿将获得8.07亿欧元,黑山将获得3.835亿欧元。
在谈到从增长计划中释放资金的程序时,欧盟委员会向EWB表示,这“将取决于改革议程的成功实施,包括基本领域的改革和社会经济改革,并与欧盟委员会密切合作”。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补充称,在改革议程中,“改革分为定量和定性步骤,这些步骤将作为支付条件,每一步都有实施时间表”。
“融资和贷款协定将包括受益人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侦查和纠正影响联盟财政利益的欺诈、腐败、利益冲突和不正当行为,避免双重供资,并采取法律行动收回被挪用的资金,收集关于融资下资金接受者的充分数据,以及授予委员会的权利;欧洲反欺诈办公室(OLAF)和欧洲检察官办公室(EPPO)(如适用)”,欧盟委员会澄清道。
最后,欧洲委员会强调,欧共体“如果联盟的财政利益受到影响,或者如果受益人严重违反根据融资机制缔结的协定所产生的义务,欧共体可以减少或收回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