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数字服务的增值税
2025-04-19 10:00

解释数字服务的增值税

  

  

  10月3日,共和国法案(RA) 12023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对来自数字服务销售或交换的总销售额征收增值税(VAT),修订了1997年国家国内税收法(税法)的规定。随着RA 12023法案的通过,菲律宾加入了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行列,这些国家此前已经对数字服务征收了增值税。

  菲律宾政府预计在法律实施后的五年内将征收1050亿比索的税收。

  数字服务

  《税法》关于服务增值税的第105条进行了修订:“任何人在贸易或业务过程中,出售、易货、交换、租赁货物或财产,提供服务(包括数字服务),以及任何人进口货物,均应缴纳税法第106至108条规定的增值税”。

  税法第108-A条增加了“数字服务”的新定义,指的是使用信息技术在互联网或其他电子网络上提供的任何服务,并且该服务的提供基本上是自动化的。该等服务包括在线搜索引擎、在线市场或电子市场、云服务、在线媒体和广告、在线平台和数字商品。

  《税法》第108-B条还增加了“数字服务提供商”(DSP)的定义,即向在菲律宾使用需缴纳增值税的数字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的居民或非居民供应商。

  同时,经RA 12023修订的税法第108-C条将非居民数字提供商定义为在菲律宾没有实体存在的数字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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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第105条也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新的所在地规则(用于增值税目的):“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数字服务,如果该数字服务在菲律宾消费,则视为在菲律宾履行或提供。”这项新规则对于将数字服务纳入我们的增值税制度范围是必要的,因为作为交易税,增值税只能在法律上对菲律宾境内提供的服务征收。

  增值税如何征收

  作为一般规则,无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数字服务提供商,都应预扣并缴纳在菲律宾消费的数字服务的增值税。然而,在与非居民DSP的交易中,缴纳增值税的责任转移给了增值税登记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登记的消费者必须在扣缴税款的当月结束后10天内从非居民DSP处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这种预扣税义务仅在消费者从事业务本身或背靠背或B2B交易时才会出现。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则增值税注册的非居民DSP被归类为在线市场或电子市场,则有可能对通过其平台的非居民卖家的交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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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SP控制货物供应的关键方面,制定货物直接或间接供应的条款和条件。

  2. 数字信号处理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货物交付的订购中。

  增值税登记,发票

  为了将他们纳入我们的增值税系统,dsp必须在我们的国内税务局注册。对于任何数字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商,如果过去或随后的12个月期间的总销售额超过300万比索的门槛,也需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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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数字服务提供商也必须为每次销售、易货或数字服务交换出具数字销售发票或商业发票,其中包括交易日期、交易参考号、消费者身份、交易简要说明和总金额,并注明该金额包括增值税。

  如销售中包含需征收增值税的服务,且部分为零税率或免征增值税的服务,发票应相应标明分项。

  然而,非居民dsp不得申请抵扣进项增值税(经修订的税法第113(C)条)。

  未注册将被处以不少于5天的临时关闭处罚,包括阻止DSP在菲律宾提供或提供的数字服务。只有在符合国内税收局长规定的要求时,才能解除关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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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该修正案,免税交易包括通过在线课程、在线研讨会和在线培训提供的教育服务,以及银行、执行准银行功能的非金融中介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通过数字平台提供的服务。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RA 12023具有历史意义,并寻求将外国和本地dsp置于公平的基础上。

  Euney Marie J. Mata-Perez是Mata-Perez, Tamayo & Francisco (MTF Counsel)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管理合伙人。她曾被《亚洲商法杂志》评为菲律宾百强律师之一,并担任菲律宾管理协会税务委员会的新任主席。她承认这一点。律师Raida Argeli G. grefield和Joshua Rizlan A. Simbillo对本专栏的贡献。这篇文章是关于……的一般信息唯和不能代替专业最后的建议事实和情况是合理的。给作者发邮件[Email],或访问MTF网站www.mtfcouns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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