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尼拉,菲律宾——上诉法院(CA)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驳回了针对龙武贩毒集团涉嫌成员的毒品案件,龙武贩毒集团涉嫌在巴丹加斯经营一家涮锅实验室。
在一份长达23页的裁决书中,联邦最高法院第八庭通过大法官小弗洛伦西奥·马莫格(Florencio Mamauag, Jr.)表示,它“找不到任何理由撤销无罪判决,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公然无视公诉方的重要证据和有利于辩方的外部偏见构成了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侵犯了国家的正当程序权利。”
“也不能认为在初审法院之前的诉讼程序是绝对无效的,这将使判决无效,因为不能说控方被剥夺了正当程序,”它补充说。
罗萨里奥巴丹加斯地区初审法院87分院宣布田宝全、郭子兴、谢江生、洪迪、江明山、洪良一、阿曼西奥·加拉德、罗莎莱奥·塞萨尔、桑尼·碧瑶、爱德华多·洛伦佐和内斯托尔·碧瑶违反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第11条和第8条的罪名不成立。
第11条惩罚非法拥有危险药物,而第8条对任何被发现参与制造任何危险药物的人处以终身监禁和50万至1000万比索不等的罚款。
初审法院裁定,控方未能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直接参与犯罪。
它补充说,也缺乏证据表明被告自由和有意识地拥有所缉获的非法毒品。
法院补充说,在Hingoso农场没有发现任何设备、机器、仪器或其他工具,表明那里正在生产、准备或加工涮锅或任何危险药物。
然而,它认定岳海龙违反了《综合危险药物法》第2条第26节的规定,判处他15年监禁,并支付50万比索的罚款。
据称,岳亲自监督了木箱、桶、盒子和其他含有黄樟油的物品的卸货,黄樟油是一种受综合危险药物法案控制的前体。
这些指控源于菲律宾缉毒局特工于2018年4月6日在巴丹加斯伊班对Hingoso农场大院的仓库状结构和农舍结构进行的突击搜查,结果发现这些结构是shabu实验室。
行动中亦检获60公升盐酸甲基苯丙胺(俗称“涮”)。
在无罪释放之后,总检察长办公室将案件提交上诉法院要求撤销,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八打雁法院发布的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