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生:警察总监Tan Sri Razarudin Husain表示,即使不需要许可证,集会组织者也必须至少提前5天通知警方。
他说,《2012年和平集会法》最初生效时,通知期为10天,而通知期缩短了。
“组织者还必须意识到,根据该法案第9(1)条,必须向计划聚集地区的OCPD发出通知。”
周一(3月4日),在苏丹苏莱曼港新装修的警察宿舍,他向9个家庭移交钥匙后告诉记者:“(根据)法案,还提供了一份有14个问题的表格,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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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3月3日),活动人士、前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钦·阿卜杜拉发表声明,对警方拒绝接受2024年马来西亚妇女大游行组织者发出的通知表示担忧。
“根据联邦宪法,第10条保障我们的言论、集会和结社。
她说:“《和平集会法》实施并促进了这一权利。”她同时强调,根据该法案,不再需要警方的许可。
她还说,现在是警察熟悉该法案的时候了。
“拒绝接受女性游行(组织者)的通知是不可接受的,警方已经越权了……权威,”她说。
然而,拉扎鲁丁周一表示,警方将对那些不遵守该法案规定的人采取行动。
“《联邦宪法》第10条保障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但第10(2)条也规定,议会可以通过法律施加限制,以在人权和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他说:“组织者也必须明白,可能还需要组织封路和部署人员,以确保这些集会顺利进行。”
Razarudin承认,某些ocpd将通知称为许可证可能会造成一些混乱。
在回答一个问题时,他说他会调查为什么游行的通知被拒绝了四次,就像报道中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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